当地时间12月5日,研究型图书馆协会国际联盟(International Alliance of Research Library Associations,IARLA)——北美研究型图书馆协会(Association of Research Libraries,ARL)、加拿大研究型图书馆协会(Canadian Association of Research Libraries,CARL/ABRC)、澳大利亚大学图书馆员理事会(Council of Australian University Librarians,CAUL)、欧洲研究型图书馆协会(Association of European Research Libraries,LIBER) 及英国研究型图书馆协会(Research Libraries UK,RLUK)——发布了一套关于“安全开放的网络环境”国际通用准则。之所以发布该系列准则,是因为IARLA 成员认识到,虽然每个 IARLA 成员的政策背景各不相同,但信息流动却是全球性的。ARL 表示,将以这些原则为指导,围绕支持网络中立性、保护用户数据隐私和维护网络言论权利开展宣传活动。
研究型图书馆关于安全开放网络环境的国际准则
研究型图书馆及其所属机构为学生、教师、研究人员及其所服务的社区提供互联网接入。因此,确保用户在安全和开放的网络环境中不受限制地获取信息是图书馆的关键性优先事项。随着技术的进步,世界各国政府试图制定立法来应对这些变化,但各国在拟议的立法上缺乏一致性。当图书馆试图在全球范围内引导立法和监管提案时,IARLA的成员提出了“研究型图书馆关于安全开放网络环境的国际准则”,这些原则将指导每个IARLA成员在互联网言论和功能方面的立场和理念,即:
•几个世纪以来,促进对内容的访问和为第三方提供话语平台一直是研究型图书馆的核心职责;
•依据联合国规定,访问互联网是一项人权,而许多人通过图书馆联网;
•信息的完整性和长期获取对研究、知识的创造和保存是不可或缺的;
•研究型图书馆支持“安全、包容和开放的网络环境”。
在以上理念的背景下、在地缘政治格局中,IARLA认为研究型图书馆应:
•支持网络中立原则,即互联网用户有权按照自身的意愿访问内容、提供内容和使用网络服务。IARLA支持网络中立规则,例如保护互联网用户免受屏蔽、歧视和付费优先等做法的侵害;
•支持在数字隐私、被遗忘权和个人隐私与他人言论自由之间取得平衡。IARLA主张谨慎对待过度删除内容,特别是通过过滤器或人工智能进行此类操作,应尊重历史记录的完整性;
•依靠数字平台责任保护履行公共服务使命;
•制定政策以管理言论和减少骚扰或仇恨言论;
•致力于代表人类经验的全部多样性。因此,只要不涉及歧视、人身攻击或骚扰,研究型图书馆应为公众提供了探索各种观点的平台;
•承认算法过滤器以多种方式影响了在线内容,并努力以透明和非歧视的方式使用这些工具;
•促进和教授媒体和数据素养,以实现更好地获取可靠和可证实在线信息的目标;
•支持全球研究合作,而这有赖于开放安全的网络环境;
•反对限制互联网公开信息流通的反竞争和垄断行为;
•支持LIBER关于《数字服务法法案》(Digital Services Act)的公开声明,即政府应“(1)承认大学和其他研究执行组织在提供面向共同利益的数字服务和基础设施方面的独特地位;(2)提供一个总体法律框架,将大学和研究相关的数据库和相应的基础设施排除在市场导向的立法之外……为了防止当前和未来针对商业参与者的立法对其造成任何意外的附带损害。”